某省知名药企委托我所对公司治理项目开展法律服务。经我们调查、分析后发现,该企业存在下列公司治理上的显著问题:
自然人股东多达23人,缺乏有效的议事规则和退出机制,导致股东纠纷隐患很大,而且十分影响决策效率;
部分股东已经出现失联状态,以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能存在效力或者程序瑕疵;
公司已经融资四轮,溢价两亿多元,进行治理结构调整的税负成本高达四百万元以上。
接手项目后,我们已为企业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步骤,通过设定不同类型的持股平台将股权重新整合,并制定针对不同类型股东的退出机制,全面规范公司议事规则。且在本次治理结构调整中,关注税负风险,设计合理的、经济的交易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