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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复旦大学开设的“股东争议诉讼与谈判”第二次课开讲

2025年2月26日,我所于复旦大学法学院开设的“股东争议诉讼与谈判”课程第二次课开讲。

宋律师开门见山地指出学习25类股东纠纷案由为研究公司法和解决股东纠纷的意义:律师为实现当事人诉求,首先须厘清法律关系,然后应分析法律适用,这两步中具体涉及“原告享有何种权利”、“被告承担何种义务”、“原告请求权基础为何”等种种问题,而这些问题,都可以由两个字概括——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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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课程以一个真实的“僵尸企业”股东纠纷为主线,通过分组讨论的方式进行。宋律师及我所五名同事分别加入小组,引导、帮助同学们讨论公司解散纠纷申请公司清算清算责任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以及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各案由的选择。

课上同学们与宋律师积极互动,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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