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日,我所接受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承担一起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
该公司大股东利用职权及对公司的控制,将一处在建项目以显著低于市场公允价值的价格转让予自己所有的另一企业,构成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金额预计高达1.73亿。
目前我所律师正对该公司及其项目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并对诉讼风险及后续办案思路进行分析并形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