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5日,我所接受当事人委托承办一起目前国内司法实践中较为少见的确认不具备股东资格的纠纷案件,经我所案件律师团队分析论证后,已正式于2012年5月7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工商管理部门撤销公司设立登记。
今年初,我所当事人在办理移民出国申报个人财产手续过程中受阻,被有关部门告知未如实申报财产,因其为上海某设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后多方查询后发现我所当事人系被冒名登记为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由于确认不具备公司股东资格系《公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新型专业案件,当事人遂委托我所律师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