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公司在全国各地有30多家子公司,其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也是该公司产品的注册商标,经国家工商管理局认定的全国著名商标。现发现上海有多家公司企业名称的“字号”与该公司的字号和注册商标相同,侵犯了该公司的企业名称专有权和商标权,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日前,该公司已委托宋海佳律师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撤销侵权人企业名称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