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24日,宋海佳律师代表我所与上海茉织华印刷有限公司正式签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上海茉织华印刷有限公司聘请宋海佳律师担任该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根据协议的约定,宋海佳律师为该公司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就一般性法律事务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
完善各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等;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应甲方要求为其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协助甲方修改或完善一般性法律文件;
协助或代表甲方参与一般性商业谈判或调查;
处理涉及项目融资、担保安排、债务重组、资产重组(股权并购或资产并购)等法律服务;
以非诉讼、诉讼或仲裁方式进行债务追收或处理其他商业纠纷;
从事专项的法律尽职调查取证和协助审核具体项目的合法性、安全性。
协议签定后,宋海佳律师与公司董事长李群先生、总经理张燕辰先生进行工作会谈,就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具体事宜交换了意见。
上海茉织华印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高端不干胶产品的生产。公司是由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日本斯力时株式会社、日本中央商务表格株式会社共同投资合资成立。其中,中方股东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中日合资的上市公司。
该公司由日本斯力时株式会社提供的印刷管理计算机系统,将实现印刷产品从生产到销售到客户服务全方位的一条龙管理,保证公司的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日本著名印刷专家驻厂指导生产技术和选派员工赴日研修,为该公司掌握世界尖端的印刷技术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