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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案例获评全国法院系统2019年度优秀案例分析二等奖

我所2019年承办的公司决议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系统2019年度优秀案例分析二等奖。

该案经上海一中院二审改判,明确:除另有约定外,定向减资应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而非2/3以上;股东溢价投资进入资本公积部分仍属出资,不得多数决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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