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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工商登记,如何确定股权是否交割?

2020年5月26日,我所承办的一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第四次开庭。

案涉目标公司股东为A公司与我所当事人B公司,B公司系国有控股企业。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A公司登记出资1200万元,目标公司存续期间,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A公司将一半股权以600万元转让给B公司。

2013年,股东A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对目标公司强制清算,但最终因无主要财产和财务资料裁定无法清算。

2019年,股东A公司起诉B公司,称B公司为目标公司的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赔偿A公司因无法清算产生的损失1200万元投资本金和利息。

本案争议焦点问题之一为:案涉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已经履行,A公司的600万元股权是否已转让给B公司?

我们认为,股权的工商登记仅为公示,可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在股东内部,股权的实质归属应当遵循实质审查的原则。评价、考察的角度包括:

1.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2.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履行完毕,尤其价款是否足额支付;

3.     受让方是否已实际行使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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