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我所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一起因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损害公司利益引起的股东争议案件。
本案中,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自己及关联方投资的其他主体,将公司及其子公司、孙公司的资产挪用、侵占,损害我所当事人利益。
因本案标的大,涉及五十二家关联主体,我所律师将通过全面尽职调查,结合法院证据调取、保全,固定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损害公司利益的相关证据,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本案还将延伸股东知情权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公司决议纠纷等相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