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股东知情权可查阅的原始凭证包括哪些?

在我所代理的一起股东争议案件中,将代理股东对公司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并在诉讼中主张查阅原始凭证。但原始凭证的材料范围包括哪些一直是实践中的难点。

在法院支持股东查阅会计凭证的前提下,根据《会计法》,人民法院在股东知情权纠纷的判项中一般表述为:“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XX日内提供会计凭证(包括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及作为原始凭证入账备查的有关资料)供原告查阅。”

但“作为原始凭证入账备查的有关资料”仍是一个模糊的表述,这也是导致股东知情权纠纷胜诉后,“执行难”的原因,股东与公司之间会对原始凭证的范围发生分歧。

所以,我们会将诉讼请求的表述具体化为“判令被告提供所有的会计凭证(含记账凭证、银行对账单、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合同、发票、公司银行账号信息、资产清单、资产产权及使用权凭证、经上级有关部分批准的经济业务的批准文件)供原告查阅”,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和类案检索报告。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