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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承办的一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审胜

2014年10月13日,我所承办的一起损害公司利益纠纷经人民法院判决一审胜诉。

我所当事人系某知名软件企业,该公司股东、原总经理于任职期间,多次以高价将公司订单发包给自己的关联公司,从而将利润转移,3年涉案金额3700余万。其他股东发现后与之产生纠纷,公司遂委托我所律师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本案。

现该案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该公司股东停止侵权并赔偿全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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