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我所接受某文化创意公司委托,担任其股权融资项目相关事宜的全程法律顾问。
该公司基于深度挖掘拓展中国城市文化创意资源理念,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拟通过与各大型商场合作的形式,建立集品牌、艺术品、文化沙龙、书籍及创意生活用品销售、休闲餐饮等功能于一体的体验式创意消费空间,创造此类消费模式的品牌。该公司的创意理念已吸引包括当红明星及知名主持人等在内的多名投资人的投资意向,设立伊始已获得了近2亿元的估值。
接受委托后,我所律师将根据该公司的目前股权结构及财务等状况,结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及股权融资方案,为其设计了详尽、合理的股权架构调整方案,并针对该公司今后的股权激励中涉及的税务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论证和比较,制定详细的税务筹划方案。
目前,该项目正有序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