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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成功解决一起因股权激励引发的股东

2012年3月,我所律师曾帮助国内某知名软件、半导体研发公司完成股权激励项目,在该项目中,我所律师为企业设计股权结构,设立代持股公司作为防火墙,并明确激励对象退出机制,确定了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并规范与激励制度相符的人力资源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

2013年6月,该企业因部分员工离职而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产生股东纠纷,由于事先的合理安排和完善机制,该起涉及十数人的股东纠纷在短短一个月内便得以解决,离职的被激励对象均依照事先约定将股权转让,未对公司B轮风投融资产生任何负面影响。目前该企业经过两轮融资,估值已达到人民币1.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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