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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应邀担任某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全程法

2012年11月20日,我所宋海佳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担任其在某市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程法律顾问。

我所客户拟就该房地产开发项目设立项目公司,以该项目公司为主体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证照文件,同时进行项目融资,其后,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逐步实现与合作方的利益分配。

我所律师针对该案件将起草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就设立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与该市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沟通,并就该项目出具税务筹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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