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海佳律师、杨薇律师在《上海律师》发表文章“新税制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法律服务新解”,文章指出新的税收制度,突出体现政府将着力扶持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国家意识,为造就大批优质、健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也为律师研发新的法律服务产品、提供增值法律服务、开拓法律服务新领域创造了条件。
《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取消了内、外资企业纳税义务的差别待遇,规定了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转让等科技产业税收激励机制,反映了以“科技产业为主,区域为辅”的税收新政。
科技型中小企业法律事务面临的新问题:股东权益风险与控制、技术融资风险与税负、资产重组(上市)税务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