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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海佳律师接受《法律与生活》记者采访

2009年7月14日,我所宋海佳律师接受《法律与生活》记者采访,回答了记者关于“瑞典的税务机关户政税务局认为,韦唯是中国的一线明星,她在中国各地举办了巡回演唱会,但是没有为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税务机构估计,从2004年到2008年,韦唯每年收入约为2900万克朗(约合2610万元人民币)——这些收入从未报给瑞典的税务部门,因此,他们要求其补缴税款”问题,宋律师从国家税收管辖权角度,根据解决国家税收冲突解决机制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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