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8日,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培训中心的邀请,宋海佳律师为中国生物工程公司、哈尔滨三精新药有限公司、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等四十六家生物医药企业的财务总监讲授《新所得税法对公司资本运营的影响及法律风险防制》。
宋律师通过对离岸公司返程投资与上市、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和科技企业运营特点三个方面详尽的阐释和剖析,向与会学员介绍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公司资本运营的影响与筹划方法。强调充分运用科技产业政策筹划公司资本运营和风险控制。本次讲座旨在提高新税制下企业规避风险的能力,为各生物医药企业提供可操作性的法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