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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应邀作《股东纠纷的预防与控制》讲座


2017年11月26日,我所宋海佳律师应中国行为法学会邀请到杭州作《股东纠纷的预防与控制》讲座。
宋律师结合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的理论,提出股权激励其实是一种附条件的股权转让合同关系或者是增资扩股协议关系。在讲座过程中,宋律师结合股东纠纷的真实案例,与学员进行分析讨论,分享办案经验。
最后宋律师指出,为了预防公司控制权的争夺,股权制度设计的核心在于议事规则与退出机制的设计。
参加本次讲座的学员有70余名来自全国各地的企业管理里人员、公司法务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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