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我所律师应邀作《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与税务筹划》讲座

2015年9月21日,我所宋海佳律师应中国行为法学会邀请作《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与税务筹划》讲座。

讲座上,宋律师指出股权激励方案的核心问题是预防与控制股东纠纷。为此,企业必须完善决策程序、完备绩效考核机制、规范财务制度、选择激励对象的持股方式,防止因激励不当引发股东纠纷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因此,在公司治理结构设计之初,就应预先安排好退出机制以及完善议事规则,才能更好的防范股权确认、股东知情权、股权转让、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等纠纷的发生。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