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7日,我所代理的一起申请检察院抗诉案件结案。
本案涉及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诉讼,对方因不服法院终审判决,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申请抗诉。
该案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妥善保管身份证原件,公司未审慎保管营业执照,致公司被他人开设银行账户为抽逃出资股东违法垫资,该公司是否构成协助抽逃出资并应与抽逃股东连带承担对外债务。
经审理,检察院不予支持对方抗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