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3日上午9点,我所代理的一起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开庭。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自然人冒用他人公司的证照开立公司银行账户经营代垫资业务损害被垫资公司的债权人利益的,自然人的故意行为与他人公司的过失行为是否共同对债权人构成侵权,均应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