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2日,我所承办的一起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案第一次开庭。我所当事人系标的公司的大股东。此前,我所代理当事人申请追加成为本案第三人。经第一次庭审,我们发现本案所涉股东纠纷还同时涉及下述问题:
1. 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占有公司账册、财务资料未向公司予以归还,涉及公司证照返还纠纷;
2. 该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公司期间,可能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涉及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3. 案涉公司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公司未积极开展清算。下一步应立即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申请法院强制清算。
我们将进一步代理当事人推进上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