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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受托担任某互联网公司股权激励项目

我所律师应某互联网公司委托,担任其股权激励项目法律顾问。

该互联网公司将与国内某互联网巨头合作投资设立公司。新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留住核心团队成员。

我所律师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多次沟通,交流股权激励具体方案,提示法律风险。根据员工重要性不同,对不同层级员工实施不同的激励方式,着重关注决策程序、明确激励对象退出机制,选择激励对象的持股方式、确定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并规范与激励制度相符的财务制度及绩效考核机制,更有效的防止因激励不当引发股东纠纷给公司带来的不必要的风险。

目前,前期架构及初步方案设计工作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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