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我所代理的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件正式立案。
在公司被吊销后应依法清算、解散,不能涤除法定代表人登记。
2021年1月14日,我所承办的一起因“贱卖”股权损害其他合伙人利益的案件,经我方上诉,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2021年1月13日,我所承办的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于浦东法院二次开庭审理。
2021年1月13日,我所承办的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案即将二次开庭。